快遞服務中心商業用房租賃項目競價公告
項目編號:czsjcq202307-018
滁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將于2023年08月06日10時至2023年08月07日10時止(延時除外,屆時正式競價時間以競價系統服務器時間為準)在滁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電子交易系統(網址:https://ggzy.chuzhou.gov.cn/TPBidder_CZ/memberLogi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競價,現公告如下:
注:2023年08月06日10時至2023年08月07日10時止(延時的除外)期間,此競價入口為唯一指定入口(滁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電子交易系統),通過其他競價平臺競價或參與競價均視為無效操作。
一、競租標的物:
1、競租標的物名稱:快遞服務中心商業用房(滁州城市職業學院內快遞服務中心)。
2、標的物的基本信息:滁州城市職業學院內商業用房(僅作快遞服務中心使用),出租總面積為243.50平方米,滁州城市職業學院校區內現有學生約8000人(學校不承諾學生數必須達到此數字),學校每年寒暑假為期三個月,請競租人慎重酌情競價。
3、經營業態:快遞服務中心
二、重大事項披露:
1、本次競價無保留價,一人競價,滿足成交條件,方可成交。
2、承租方應按招租公告約定的用途依法經營,不得從事任何違法經營活動或違反合同約定,標的物禁止經營娛樂、生產加工、有環境和噪音污染的項目,店面裝修須服從市容局及學校的相關規定,競得人如不按上述要求經營使用承租房產,招租人有權取消其競得資格按違約處理并沒收其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年租金的10%)。
2、在租賃期內,因改造、改變商業用房用途、學校學區規劃等原因,確需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出租人有權無條件提前解除租賃合同,不負責賠償承租人因此造成的損失。房租已交未到期部分(自承租人騰空并向出租人交回之日起算),經出租人審核審批后退還承租人;在租賃期內標的物不得轉租。承租人轉租標的物內容的,出租人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并由承租人承擔違約金、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等違約責任;租賃期滿后,承租人應當及時騰空所有房屋,并歸還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裝修費用、固定資產等理由要求認購、補償或折價收購,特此說明。
3、裝修過程中不得改變出租房屋的主體結構及相關消防設施,標的物在房屋裝修過程中不能破壞原始房屋狀態,不得私搭亂建,租賃期滿后,承租人應當及時騰空房屋恢復原狀,并歸還招租人,承租人不得以裝修費用、固定資產等理由要求認購、補償或折價收購。
4、本次招租標的租賃期限:三年, 租賃合同三年一次性簽訂。租賃期租金按本次成交租賃價(元/年)確定。實行房租預交制:租金一年一交,第一年租金于《租賃協議》簽訂時繳納, 第二年、第三年租金分別于租賃協議簽訂后滿一年和滿二年的前繳納。具體承租起止日期付款日期、租金金額在《租賃協議》中約定。
5、承租人須在簽訂《租賃合同書》前必須完成租金、履約保證金兩項費用的交納,交納齊全方可簽訂合同。租賃期從簽訂合同之日算起并開始計算租金
6、《租賃協議》簽定前向出租方繳納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年租金的10%,履約保證金用于監管水電費繳納及賠償固定設施的損壞等。如履約保證金不足賠償,另行追繳。退還時間:履約保證金在合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在承租人無違約情形下并將房屋恢復原樣、騰空后且無競得人責任后十個工作日內退還(不計息)
7、其他相關要求:標的物一切以現狀為準,滁州城市職業學院不承擔任何方面維修、改造等工作。一切維修(含消防、水電管道、線路儀表燈設備、門窗等設施)及費用均由競得人擔負,同時標的物產生的治安費、衛生費、水電氣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均由競得人擔負。請有意向的競租人現場勘查,充分考慮。
8、承租方進行裝潢時不得破壞建筑結構;承租方自行購置貨架、設備等用品,期滿后自行收回;承租方要注意保潔,及時回收、清理紙屑等雜物;承租方要注意校方的作息時間,不得在學生午休及晚間休息后,播放音樂及其它噪聲,影響學生休息及教師辦公。
9、在經營過程中,承租方經營場所只限室內經營,室外不得擺放任何物品。如有違反,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承租方若出現因服務態度差、室內外環境差、存在安全隱患、或者超范圍經營等其中的一項的,經說服教育、仍沒有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的,招租人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罰500元∕次,并記錄在案,直至終止合同。凡因違規被終止合同的租戶,其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10、如因承租方違法、違規、不服從管理、安全等原因造成的各項糾紛及法律責任由承租方負全部責任,出租人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11、承租方承諾:出租標的投入使用、經營前,自行辦理相關部門的經營許可手續,費用自行承擔;在租賃期限內,承租方須嚴格遵守出租人的相關各項管理制度,服從出租人的統一管理,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依法納稅。
12、未征得出租人書面同意,競得人不得對該項目進行任何形式的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調換、合作經營或聯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業務。
三、租金價格、競價保證金及加價幅度:
起租價:35064.00元/年;競價保證金:5000元;加價幅度:1000元/年或整倍數。
四、競價保證金交納及處置:
a)保證金須在2023年08月06日10時前交納完畢;保證金須從競租人賬戶轉入交易中心賬戶(如以單位名義投標,須從單位基本賬戶轉入),保證金付款人的賬戶名稱必須與競租人名稱一致,不接受匯票和結算卡匯入,以資金到賬時間為確認保證金交納完畢時間。
戶 名:滁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 戶 行:中國農業銀行滁州中都支行
銀行賬號:123340010400044210000000034
交納保證金時須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快遞服務中心商業用房租賃項目”保證金。
b)如競得人未按公告約定的時間繳納成交價款及相關保證金,競得人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c)放棄競得資格的競得人保證金不予退還,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繳。相關競得人將被監管部門納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網站進行不良行為披露。
五、競租人應具備條件:
1、競租人須為凡依法設立、有效存續的并具有良好商業信用、財務狀況、銀行資信的境內企業法人或其分支結構或分公司(企業法人的營業執照必須在有效期內,否則其報價無效)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規定除外)或非企業機構(應提供有效的“執業許可證”、“登記證書”等證明),成交后必須向出租人同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托書、營業執照原件或身份證,如不符合要求,出租人有權取消其成交資格并不予退還其競價保證金。
2、競價人應具有滁州市(南譙區、瑯琊區)正在經營中快遞公司對滁州城市職業學院內快遞代理的授權書或協議書,且授權或簽訂協議的快遞公司不少于六家,協議書或授權書須在公示期內提供至招租單位審核,如有不符合條件的,中標后出租單位有權解除中標資格并沒收競價保證金。
3、競價人中標后,15日內必須完成滁州市郵管局備案工作,否則取消中標資格(須在公示期內提供承諾函)。
4、競租人應在公告期內到現場實地踏勘,認真審閱本項目競價須知、競價公告和標的物介紹,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現場、未了解項目具體情況等原因造成的各項損失,由競得人自理。如有疑問須在公告期內向出租人提出。凡參加本項目競租人都視同已經實地踏勘,確認了競價公告中的各項條款。
5、競租人競得后,開展業務后應接受所有快遞公司的入駐服務申請,不得以各種理由拒絕快遞入內,導致校園出現積壓或無法送達情況,否則出租人有權扣除履約保證金且解除合同。
六、咨詢、看樣的時間: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08月06日10時止接受咨詢(節假日休息),有意者請與代理公司或者出租人聯系。
七、競價方式:
本次競價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在競價活動結束前,當標的物的競價時間只剩最后5分鐘時,5分鐘內如果有人出價即循環延時,延時5分鐘。
八、特別提醒:
1、標的物以現狀為準,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和出租人不承擔本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請慎重決定競租行為,競租人一旦作出競租決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物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競租人在競租前自行做好盡職調查,競租人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受讓本項目資格。
3、因不符合條件參加競租的,由競租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
4、標的物承租登記手續由承租人自行辦理,所涉及的一切稅費均由承租人承擔。
5、競得人須在成交公示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到代理機構領取中標通知書,領取中標通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主動與出租人簽訂合同,否則視為競得人自動放棄成交資格,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且出租人有權對外重新公開競價。
6、競得人只能把承租物做為本人的經營使用,不得私自轉租第三方,否則,產權人有權收回承租物。因轉租產生的損失和后果全部由競得人承擔。
7、標的物的具體交付時間以產權人通知為準。
8、本項目代理服務費3000元由競得人支付給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9、競價人在競價前請務必再仔細閱讀競價須知。
九、聯系方式:
代理公司:畢玉 0550-3519598、15385506369
聯系地址:滁州市龍蟠大道109號房產大廈6樓620
出租單位:王守保 13955068604
聯系地址:滁州市南譙區醉翁西路101號
出租單位:滁州城市職業學院
代理公司: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6日